深圳医保,三个月不缴费,就要被清零!几天来,这一消息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来普遍质疑。对此,深圳市社保局回应说,这是误读,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而且,这一规定已经实行4年了。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准备修改,最近《修改稿》征求公众意见,其中有一条是这么说的:“医保中断超过3个月,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很多人解读为:医保中断3个月就要被“清零”。深圳市社保局澄清说,这个规定从2008年就开始实行了,中断参保后个人账户不会清零。那么中断参保三个月后,影响的是什么呢?概括地说,就是,中断参保人的最高支付限额要比长期连续参保的人低。因为中断超过3个月,就要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一旦重新计算,会影响下一年度的医保待遇。
举个例子,比如说,你本来已经连续缴费6年了,按照深圳目前的职工平均工资算,每年最高可以报销医疗费用30万元。而如果此时你又不缴费了,而且是连续三个月,那么就要重新计算你的连续缴费年限,你可能每年只能报销5万元,直到你重新累计到6年,才能享受到30万元的额度。
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呢?社保部门说:有些人会钻空子,年轻时不生病不参加医保,等老了或生病了再参加医保。根据这种情况,缴纳医保费用就有了累计缴纳和连续缴纳的区别。累计缴纳满一定年限,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而连续缴纳的时间越长,能享受的医保支付额度就越高。
根据连续参保时间长,就能得到较好保障的制度设计,办法将连续参保时间划为“不满半年”至“满6年以上”六个档次,对应六个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社会平均工资的1-6倍。上面我们举的例子中,已经连续缴费满6年以上,每年最高可以报销医疗费用30万元,就是这么来的。
另外,还需特别提醒的是,三个月不缴费,不会影响累积的缴费年限,也就不会影响到退休后的医保待遇。社保局的回应,基本上澄清了“3个月不缴费,医保就清零”的传闻,但是《晶报》评论认为,一项公共政策被为数众多的人误读多年,为何在修订政策时,不对有争议的条例予以进一步明晰?要做到表述清晰、明确并不难,难的是真正把公众诉求当回事。
社保部门在发现民间存在误读情况时,也应该积极主动地澄清纠正。比如,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者通过微博等影响广泛的新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遗憾的是,直到现在,社保部门还是沿袭既有路径,在回应民间质疑方面极其被动,总是处于“等”和“拖”的状态,而不是主动发现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
不久前发生的“5·26”飙车案在公众中引发强烈反响,在这起事件中,公众一提出质疑,警方便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如此你来我往多个回合,直至所有的疑点消除。这种官民互动的模式也成为宝贵的深圳经验。这样的经验,当然也可以为深圳社保部门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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