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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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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这几年,随着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人们对自个儿的健康也就关注起来了。然而,不断上涨的医疗费,又使许多人不寒而栗。所以,投保一份健康险是必要的。
   由宁夏自治区老龄办发起、自治区民政厅研究、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具体承办的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正式启动。项目明确规定,凡宁夏户籍及外地来宁生活6个月以上,女性年龄在55~80周岁、男性年龄在60~80周岁(以上均含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参保。保障内容包含意外伤害身故伤残、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三项,每份保险30元,保险期限为1年,每位老年人最多可购买5份。
 
  据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82.3万。凡持有宁夏户籍及外地来宁生活6个月以上的50至80岁老年人均可投保该险种,每份保费30元,保险期限为1年,最多可购买5份。保障内容为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每年每份保险金额1万元,意外伤害医疗3000元,住院补贴每人每天20元,一年最高30天。老年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生的意外均承担保险责任,包括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摔倒、电击、溺水、磕碰等意外人身伤害。在农村,投保人可通过村委会或保险公司网点投保;在城市,可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或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投保。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民政部门、老龄办也将采取措施推进该保险,将其列入为老服务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此次推行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将采取政府引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由老年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购买,同时以政府补助、单位出资、社会捐赠等方式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各地可结合实际,由政府出资为五保老年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和贫困老年人统一投保;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可对高龄老年人以赠送或奖励补助形式投保;鼓励有条件的村(居)集体统一为辖区内老年人投保;由关注老龄事业的社会各界自发为老年人投保。当天,宁夏宁居通智能化社区服务中心为宁夏回族自治区100位老人赠送了该保险。
 
  据介绍,此次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是专为填补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空白而设计的保险险种,具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保险收费低,参保人购买每份保险的保险费仅为30元;二是保障程度高,每份保险的意外伤害保额为1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额为3000元,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最高可达到65000元保额;三是保障范围广,保险责任范围涵盖老年人日常生活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如走路摔伤、骑车跌伤、下楼扭伤,干活碰伤甚至被狗咬伤等各种意外事故均属于保险保障范围;四是社会公益性质明显。“中国人寿本次推出的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更多是公益性质的,作为一家大型央企,推出此险的目的不是赢利而是承担社会责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总经理刘霞说。
 
  启动会上,自治区民政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自治区老龄办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的签定,标志着宁夏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正式启动,这是增加养老保障渠道、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的有效举措,同时也标志着我区养老服务业和保险业又开辟了新领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杜正彬说。现场,宁夏宁居通智能化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石广勇为100位老人赠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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