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沈阳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银行存款时做到四注意。
一是要注意认清销售人员身份。到银行存款时,不要盲目依赖宣传资料和介绍。遇到销售人员介绍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存款”时,消费者就需要提高警惕。这些人虽然穿着酷似银行制服的衣服,也可能不是银行理财经理,而是保险公司的推销员。他们大力推荐的“银行理财产品”或“有分红的银行储蓄”,可能和银行没有半点关系,只是一纸保单。
二是要注意看清所签单据。在银行签署任何单据,都要认真看清楚,所签单子是保险单还是存款单。消费者可以在银行买保险,但买的应该是银行代理的保险,合同是和银行的理财经理签。重要的是,客户必须知道自己买的是保险产品。
三是要注意利用退保犹豫期。若发现被销售人员误导、对保险产品不满意等,要及时与银行工作人员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联系退保。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之后有10天的犹豫期,犹豫期内可免费退保。超过10天犹豫期,消费者要求退保则需要承担退保违约金。
四是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果被误导买保险已经超过了犹豫期,消费者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到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还可以将相关资料提供给保监会等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