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总理斯凯里特宣布,经过约一年时间的筹备,多政府正式启动“国民
健康保险示范项目”,并向该项目执行单位多米尼克社会保障局提供了项目经费。
根据项目规划,年龄35岁以下的怀孕或者有3岁以下孩子的母亲,长期居住多米尼克(无论是否多米尼克国籍),将从上述项目中受益。保险范围不包括初级卫生保健,但包括多政府公共卫生无法提供而私营医疗机构提供的健康服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从保险项目中获得健康检查和治疗费用80%的补贴,个人只需承担20%的费用。如果申请者承担20%的费用还有困难,可以通过贷款先行支付,然后与社会保障局签署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