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下发有关通知,自7月1日起,将商业
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5月3日《北京青年报》)
这凸显出政府对全民健康蓝图的落实力度,也凸显出政府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来为民众看病贵、养老难解套。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让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以医联体之“通”,破解群众看病之“痛”,解养老之忧。而个人税优
健康险减轻看病负担,正是一个配套措施。
对老百姓而言,用商业健康保险分担医疗费用支出,能够有效解决患病后的后顾之忧。个人税优健康险有保证续保、既往症不拒保、享受税收优惠、无等待期、零免赔额等众多对投保人有利。参加税优健康保险以后,基本
医保不报销的自费部分,保险公司100%报销,超出自费的部分保险公司再报销80%。罹患病人和健康人群都可以参保,健康人群享受每年保额20万元,终身可报销医疗费用80万元;患病人群每年保额4万元,终身可报销医疗费用15万元。保障力度大,责任范围广,保额足,提供充足的医疗保障。
这实在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是有机构的调查显示,健康险规模增长迅速,但在试点城市推动效应不明显。个中问题,还须在落实中解决,关键是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从政府部门来说,虽然这会造成即期税收减少,不利于财政增收,但它能以较小的税收成本实现巨大的正外部效应,缓解老百姓看病负担的焦虑,缓解养老看病带来的财政负担。它从形式上看是政府让利、百姓受益,从结果上看是政府减压、百姓安心。
从一些地方和保险公司来说,由于只通过团险方式销售,很多希望投保的个人被拒之门外,而单位的税款抵扣等流程繁杂,投保积极性不够。而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并不希望过多的带病人群单独投保,这种“逆选择”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但要看到,单位虽然增加了一点工作量,员工对单位的凝聚力会增强,保险公司虽然有少许风险,但是如此大范围的投保收益,这点风险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如果就此再和政府讲条件,再让群众感到不便,实在说不过去。所以还要团购和零购并施行,对于没有单位的社会人员,还要发挥居委会和村委的作用,为他们做好服务。
从民众方面来看,有些人可能还有担心,或者弄不明白而产生纠纷。这就需要有关部门以及保险公司做好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