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7月1日起,厦门调整了基本
医疗保险健康账户使用办法:一是参保人员健康账户资金的划入由原来每
社保年度结转时个人医疗账户实际结余资金累计超过8000元调整为3000元,即在社保年度结转时个人医疗账户实际结余资金累计超过3000元的部分划入健康账户。二是参保人员在每社保年度内,使用健康账户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消杀产品的累计金额,由原来每月不得超过200元提高到300元。三是扩大健康账户的使用范围,参保人员可使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健康账户资金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消杀产品和医用耗材。
今年,在原有的家庭成员间互助共济、抵付本人自付部分医疗费、购药体检等功能的基础上,
医保健康账户又新增了两项功能。
从2017年7月1日起,参保人可使用本人健康账户为本人或“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缴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此外,还可抵付退休时不足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补缴费用。
账户的钱不会被清零
如果有人跟您说“健康账户里的钱不用完,7月就作废”,可千万别信!
厦门市人社局提醒,个人医疗账户和健康账户里的钱,如果在一个社保年度内没有用完,都不会被统筹清零,而是会累积在账户内,可以在下一个社保年度继续使用。因此,广大参保人员一定要珍惜使用健康账户,将有限的资金用到真正需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