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的大病保险其实是一种俗称或者是简称。大病保险的全名为重大疾病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
那么大病保险包括哪些保障范围呢?
通常保险公司指定的重大疾病均参考2007年8月1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我国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成年人重疾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包括25种重大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6种疾病。但是依然有很多消费者质疑重疾险“保死不保病”。当然随之中国保险制度的完善,这种现象逐步在减少。
因此“重大疾病保险”的险种,至少必须能保这6种疾病。
6种重大疾病包括: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急性心肌梗塞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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