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疾和医疗的观察期是多久呢?
二、如果在观察期后发生重疾,那么理赔时是先行赔付呢还是怎样的呢?理赔时间长短有限制没有?合同有写吗?
三、如果经过几年后,可以追加保险份额吗?如果可以,是必须主险和附加险一起追加还是附加险可以单独追加呢?(比如说我现在购买了8万吉星高照A,五年后我想追加5万,是否可以?)……
答:吉星高照是一款主附险分开独立保额的产品,是咱老百姓的三险一金,有病有事是保险,平安健康是存钱。
回复一:新华所有的产品,除意外风险以外,都分在一年内出险和一年后出险两种情况给予赔付。
保险合同上明确注明,一年内出险,按保额的10%+所交保费进行赔付。一年后出险,按保额赔付。(报销型的住院医疗除外)这里你也可以理解为观察期,也可以不理解为观察期,这是保险公司为防范故意带病投保所做出的一种自我保护。
对于客户来说,还是很人性的,哪怕今天承保,明天就说得了重疾,也按保额的10%+所交保费进行赔付。这样是否可以说,是没有观察期呢?而所谓观察期,是指在其期间出险是不赔的。我们公司的住院医疗观察期是60天。
回复二:在吉星高照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中就没有观察期一词,承保一年内发生重疾,按重疾保额的10%+重疾保费进行赔付。主险保额不变。理赔时间按合同约定,没有额外限制,一经确诊,即行赔付,重疾保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回复三:这个产品没有追加的功能,如果想将来追加,那要看这款产品是否还可以销售,如果可以销售,再按当时的年龄,保费重新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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