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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大病等待期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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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险的等待期是根据疾病的潜伏期而科学制定的,等待期的规定是为了防止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在已知自己得了某种疾病需要住院的情况下、马上投保以获得赔偿。

  等待期又称为观察期成试保期。一般是指从保险合同生效开始后的一定时期,如90天、180天、被保险人因疾病所致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等待期过后,保险人才承担责任。但等待期内因意外事故所致的医疗费用仍在保险人的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目前大部分医疗保险单均规定有等待期。

  等待期的实行意味着虽然保险合同的效力已经产生、但是被保险人并不能马上获得保险保障。这是不是对被保险人不公平?其实不然,如果没有等待期的规定。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就会在已知自己得了某种疾病需要住院的情况下、马上投保以获得赔偿。保险公司为减少这种对自己不利的行为发生,故采取了这种制度。

  等待期的长短是按照疾病的潜伏期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的,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当然,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前生了病,过了等待期后才住院治疗,说明这种疾病很严重,一般情况下保险人还是会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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