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该保险计划除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定义的25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外,还额外提供7种《规范》范围外的疾病保障,使客户的重疾保障更全面。
备注
该保险提供“保至70周岁”和“保至80周岁”两种保险期间供客户选择,0~65周岁人群均可投保。
案例设计辛女士,30周岁,年收入6万元。辛女士非常关注身体健康状况,考虑到当前高额的医疗费用现实,打算通过购买保险来进行风险转移。考虑到辛女士的投保需求和经济实力,建议她采用如下保险方案:购买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计划》10份(每份500元),缴费期间选择20年,选择保障期间至70周岁。
辛女士的保额及所交保费情况如下:辛女士可享受到的保险利益:身故保险金:保险期内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非因意外导致身故,可获258790元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1年内非因意外身故,退还保费)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初患32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几种,可获258790元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1年内非因意外患重疾,退还保费)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体全残,可提前给付身故保险金258790元,保险合同终止;生存祝寿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生存对应日,将获得祝寿保险金100000元,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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