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附加康乐宝重大疾病保险
发行机构
恒康天安人寿
产品分类
普通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
18至65
缴费方式
趸缴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九十天后,按本附加合同对疾病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和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师首次诊断患有下列重大疾病的(无论一种或多种)且三十天后仍生存,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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