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附加安康宝重大疾病保险
发行机构 恒康天安人寿
产品分类 普通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 --至60
缴费方式 一次性交清、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
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第一个保单年度初患重大疾病(30天后仍生存),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0%,本保险合同终止;第二个保单年度初患重大疾病(30天后仍生存),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50%, 本保险合同终止;第三个保单年度及以后初患重大疾病(30天后仍生存),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00%,本保险合同终止。
2、从第三个保单年度开始(包括第三个保单年度),如果被保险人初患本合同定义的男性疾病或儿童疾病(30天后仍生存),将额外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00%,本保险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初患本合同定义的女性疾病(30天后仍生存),将额外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50%,本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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