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附加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期限 至被保险人100 周岁
发行机构 生命人寿保险
投保年龄 不限
缴费方式 趸缴、年缴、年半缴、季缴、月缴
保险责任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首次罹患本附加合同界定的重大疾病,且从确诊之日起三十天后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女性疾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首次罹患本附加合同界定的女性疾病,且从确诊之日起三十天后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给付女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若疾病确诊之日在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后,本公司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其主合同的保险金额将变更为主合同原保险金额减去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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