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轰动一时的首例重疾险合同诉讼案以“原告撤诉、双方和解”告终。但其反映的“理赔难”问题,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令人对投保重疾险心有余悸。另一方面,现代医学显示,人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2%,重疾险仍有必要。
那么市民该怎么办?据了解,目前,重疾险拒赔的原因主要是投保人不如实告知及索赔事故不符合合同约定。市民可针对这两大拒赔原因对症下药,尽量避免“理赔难”的尴尬。
一忌:不如实告知病史
不如实告知已成为保险公司拒赔重疾险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一保户曾患肾炎,但他在购买重疾险时隐瞒了这一情况,后来理赔重大疾病肾功能衰竭时,因为曾患肾炎,最终未获赔付。
据一位保险公司人士透露,2005年,被拒赔的客户中有四成是由于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在不少市民看来,只要在投保前没得过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就不存在“告知”的必要。但其实,许多重大疾病与一些常见病有着密切关系,如慢性乙型肝炎在医学上已被认定与肝癌有关,如果市民在投保时没有告知保险公司这一病史,未来罹患肝癌肯定得不到理赔。
因此,市民在投保重疾险时,一定记得把自己的病史尽量告知清楚,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带病投保,有条件的市民不妨在投保前找有医学常识的亲朋好友咨询一下。
二忌:重“量”不重“质”
市民索赔的保险事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理赔范围和标准,是重疾险拒赔的另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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