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医病花销成为多数家庭较为沉重的经济负担,这也为健康险发挥经济补偿作用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友邦保险专家介绍,“全佑一生”集重大疾病保障、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金、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及身故保险金于一体,投保年龄为18至55周岁,可以终身提供保障。
据了解,该产品最大特点就是长期护理保障,如被保险人在60周岁后因疾病或其他原因被认定为完全丧失自主生活能力,无法独立完成穿衣、如厕、洗澡等六项基本日常活动中的三项,且该状态持续180天以上,可以在被认定后按月领取等同于1/120保险金额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最多可连续领取120个月。
以30岁的张先生投保“全佑一生”为例,如果保险金额为36万元,缴费20年,年缴保费11808元,保险期间内可获得保险保障包括:
重大疾病保险金(含34种重大疾病)36万元,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金36万元,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3000元/月,全残保险金36万元以及身故保险金36万元,在保险有效期内,以上各项保险金给付最先发生的一项,发生时日以各项保险金中约定的时日为准。
“如果张先生在50岁时,发生脑中风并导致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则可获得重疾保险金36万元,保险合同随之终止。”上述专家解释,张先生在65岁时被认定无法独立完成穿衣、如厕、洗澡等六项基本日常活动中的三项,且该状态持续180天以上,则可以自上述状态认定时开始获得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每月3000元(最多给付120个月)。
此外,如果张先生在70岁时(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已经给付60个月)被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则可一次性获得尚未给付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金额为18万元(具体内容以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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