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重大疾病保险 > 正文
男士投重疾险因带病投保遭拒赔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近年来,重大疾病的发病率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都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投重疾险时,要注意如实告知原则,避免带病投保引起理赔纠纷。

  [案情梗概]

  被保险人肖某,男,37岁,广州市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个人资产上千万元。2009年1月15日主动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50万元(观察期90天)。2009年7月其报案称:因鼻腔出血三天于2009年4月20日到深圳市某医院行病理检查,由肖主任医师开具“病理报告诊断书”确诊患“鼻咽癌”。肖某今申请重大疾病理赔金50万元。

  [案件调查]

  接到肖某的索赔申请后,调查员分析案件有以下疑点:1.肖某为何舍近求远去深圳医院检查,而不在广州治疗;2.肖某刚刚过疾病观察期五天便确诊患重大疾病;3.肖某为何在大病确诊后三个月才延期申请理赔。带着各种疑问调查员随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

  调查员前往深圳市医院病理室面见科室肖主任。肖主任从众多病理切片中找出被保险人肖某那一片,切片表面观看并无异样,但对比发现,惟独肖某这一张切片载玻片是6cm×2cm大小,而其他均为4cm×3cm大小,这细微差别引起了调查员高度关注。当问及载玻片差别原因时,肖主任借工作繁忙有意避开话题。调查员当即拍照记录下肖某病理切片编号“X#BYA1001”,同时意外在肖主任办公桌玻璃板下发现多张名片,其中一张为广州市某医院病理室谭主任。调查员潜意识猜测,肖某患鼻咽癌的情况应与谭主任有一定联系。

  随后调查员到广州市某医院病理室继续调查。在该院病理室电脑系统中输入编号“X#BYA1001”,屏幕提示恰有患者肖某,男,37岁,病理报告诊断:鼻咽癌,诊断日期2009年1月10日。此时案件事实已经清楚,被保险人肖某于2009年1月10日在该院已经确诊患有鼻咽癌,而后1月15日便带病主动投保重大疾病保险。调查员面见病理室谭主任,要求查看编号为“X#BYA1001”的病理切片,谭主任开始称一时难以找寻,后在调查员一再要求下,谭主任无奈向调查员展示了2009年1月10日所有患者的病理切片,而恰恰缺少被保险人肖某这一张,谭主任称切片可能被本院研究生借走研究了。调查员打开相机,向谭主任展示了编号为“X#BYA1001”的病理切片相片。谭主任看后“十分惊愕”,在调查员一再追问下,谭主任承认将切片暂借于患者肖某,但不知晓肖某真正意图。

  调查员到肖某单位面见其本人,肖某热情的接待调查员,并询问理赔结果如何。调查员将近期调查过程娓娓道来,肖某听的津津有味,在沉默许久后,肖某佩服调查员对待工作锲而不舍的精神,最终道出了事情的原委。肖某对保险公司理赔工作很感兴趣,2009年1月10日在广州市某医院经病理报告确诊患鼻咽癌后,1月15日便带病投保重大疾病保险。肖某称自己身价千万,目的并不是看中了理赔款项,只是想寻求刺激,通过此次报案深入了解一下保险公司理赔工作是如何开展的。肖某通过贿赂广州市某医院病理室谭主任,借出了病理切片,送往深圳市某医院病理室肖主任处(肖主任为肖某堂兄),并由肖主任开具虚假病理报告诊断书,从而制造出了肖某2009年4月20日(观察期刚过五天)首次确诊患鼻咽癌的假象。

  至此,案件成功告破。被保险人肖某确实患鼻咽癌重大疾病,不过在投保前就已经确诊,然后医患勾结制造出投保后首次确诊患重疾的假象。我国《保险法》强调: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本案,保险公司据此对被保险人肖某理赔以拒赔并解除合同不予退还保险费处理。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