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背景
社会基本医保虽然可以提供最高30万元的保障,但实际上仍有约4成的医疗费用需要自己负担。
对于40多岁,之前(现在)是国营企业职工的许多人来说,这里就出问题了———当年都有公费医疗,所以许多人原来都没考虑买重疾险,而竭尽钱力买了寿险;现在突然没有公费医疗了,要再从可怜的工资收入中抠出重疾院的保费也很不容易———孩子正是花钱的时候,精力正是降低的时候,收入眼看着不稳定起来……买?钱力不足;不买?将来万一患重病,没钱治病怎么办?这个问题具普遍性。
人物资料
秦景,42岁,老公46岁,以前都在政府部门上班,都有公费医疗,所以之前仅买了寿险,每年每人交4800多元,交20年,然后就可以每年拿10000元。此外还有消费型的附加保险,老公一年交800元左右,秦景的保费还要低些,大约是老公的一半左右;主要是意外方面和住院补贴,其中有10万元的意外保障和150元/天的住院津贴和重症病房津贴。儿子15岁,只是给他买了分红型的保险。
理财对话
秦景十问
今年,秦景夫妻俩的公费医疗待遇全部改革为基本医疗保险,秦景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已有保障,发觉自己还有健康保障———特别是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的缺口。去问了周围的朋友,有的说买好———健康险可以弥补因为疾病或伤残而导致的损失;也有的说不划算———年纪大了,买重疾险保费高,保额小。秦景疑惑了。那干脆找个保险经纪人咨询一下吧。秦景想起有位朋友安安,她在某保险公司从业已有六七年了,算是资深人士。以前跟安安接触,觉得她为人比较实在,不像某些保险经纪人那样,开口闭口都是介绍他们公司的保险品种,烦都烦死了。拨通了安安的电话,秦景跟她说了个大概。安安说像他们这样的情况很普遍,自己已经解决过好几个类似的问题了。秦景一听,心中有了底,想起自己在保险方面的知识太缺乏,有好多问题想问个明白,于是与安安相约在外头见面。在舒适的咖啡厅里面,安安等着秦景。秦景:我们单位医改后,突然没有公费医疗了,我想知道万一得病的话,社保医疗的保障范围究竟有那些?安安:其实基本医疗保险只能解决参保人员的一部分医疗支出。医疗改革之后,患病后在起付标准(当地平均工资的10%左右)以下的得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费;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最高支付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秦景: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额是怎么回事啊?安安:起付标准(俗称“门槛费用”)就是指在医保报销前按规定必须由参保人个人支付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根据医院的级别会有所不同,例如三级医院是2000元/年。在每一个社保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报销的最高限额(俗称“封顶线”)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倍(2005年度这个数为124080元)。你看,我好像给你说教啦。秦景:没有啊,我是“请高人指点迷津嘛”,你就当是给我保险知识普及吧。安安:呵呵,对于你这位老朋友,我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啊。其实,除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外,参保人员自己实际上还需要承担以下四方面医保不能解决的治疗费用。第一个就是超额的门诊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他的普通门、急诊的费用以及定点药店的配药费用,按规定都是由个人医疗账户来支付,当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不足时,参保人员就必须用现金支付。我举个例子吧。一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假设其缴费基数为3000元,那么他参保第一年的个人医疗账户的金额就是:基础金100元+个人缴费的全部720元+单位缴费的部分360元,总计是1180元。即使是每年只患两三次感冒,这一千多元估计也就花得七七八八了。第二个就是我刚刚跟你提到的起付标准。还有就是自付比例。在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以下的费用,由参保人员和医保基金按比例共同负担。根据医院级别的不同,每次住院最高的自付比例为20%。最后是目录外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只支付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即: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目录范围的用药、检查及治疗费用,医保都不报销。临床上使用的很多进口药品、先进仪器、最新治疗方法等,都不在覆盖范围内。所以,要想享受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就需要自己负担相关费用。假设某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因病在某三级医院住院,一共花了10000元的治疗费,其中有800元的《目录》外用药。那么,通过医保基金最多就只能报销5760元———10000元住院费,先扣除2000元起付标准,再减去800元超范围用药,剩余的7200元报销80%,就是5760元。秦景:哦,听你一说,我对医保有了基本的概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