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面功能的重大疾病保险是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指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年龄或者约定的期限时,如果没有发生过重大疾病的理赔,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被保险人一笔生存金(保险金额或者是保费),保险合同终止。”反之,不具备这个功能的重大疾病保险就是消费型保险。
如果不考虑1906年的上海滩,只针对解放以后,特别是90年代大陆个人寿险行业复业,从时间顺序上来说,先有的返还型保险,后有的消费型保险。
外部环境和百姓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人们的思维意识、价值观念并没有完全适应和跟上时代的发展。在这个全新的历史时期,人们似乎意识到有一些新出现的隐忧:“对于每个人的就业风险和医疗风险,国家已经不再继续大包大揽,以后更多的可能要靠自己了。”同时,对于这些不确定的风险的种类、风险程度和风险在外来哪个时间阶段发生,都缺乏理性的思考和客观的评估。
于是,在面对保险这个来自西方市场经济环境的舶来品的时候,人们往往不能从正确视角去看待保险,大家更喜欢把保险公司和银行放在一起来比较,在遇到保险代理人的时候,他们关注最多的问题就是“我交了那么多年的保费,最起码的,最后应该能拿回来吧?”“是返还保费?还是返还保额?”“哪家保险公司返还的更早、更多、更划算?”
有需求就会有供给,再加上保险这个西方市场经济的舶来品,当时正身处于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框架的市场,老百姓的保险观念和投报意识都非常低,整体行业都处于“找不到破冰点的攻坚阶段,举步艰难。”保险公司清楚的认识到:公司要想生存,行业要想发展,就必须结合中国当时的国情,从保险产品研发入手,设计了“具有保险的保障功能,同时,保险合同到期后还可以返还保额(或保费)的返还型保险。”
当时,几乎所有重大疾病保险都是返还型的,销售话术也十分诱人:“有病提前拿钱看病,没病到期领钱养老。”一时间,返还型保险充斥整个保险市场,并且成为了市场的主流产品。直到今天为止,返还型保险仍然是所有保险产品类型中销售最好的产品。
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发展变化。保险行业自身的发展,大众保险观念和保险意识的提升,特别是投保人主体的变化(越来越多的70后,80后成为投保主体),他们拥有更新的知识、更新的观念、更宽广的视野。相对于10年以前的投保主体,他们更加了解身处的风险环境,更加清楚地意识到有一些风险早晚都要面对,包括:健康风险、财务风险。他们希望通过保险将这些风险提前分散或转移,由此,对于保险所首先应该提供的保障功能的需求更为迫切,有了这样的新型的投保主体作为新鲜的土壤,使得保险产品回归到他原本的形态上。于是,越来越多的更加单纯的消费型险种逐渐出现在今天的保险市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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