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繁忙的工作、快节奏的现代生活,让人身心疲惫。疾病,已不是意外,而是每个人生命中必须计算的成本。 康宁终身保险,中国人寿健康保险家族中的经典之作。多年来为无数家庭送去最及时最有力的支持,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凡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投保范围: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
缴费方式: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二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障期间:终身
产品特色: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患重大疾病时,我们按基本保额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从给付之日起,还可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让您接受最好的治疗,分担您家庭的压力。
----身故、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我们按基本保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将扣除相应部分)。
——终身保障
一次选择,终生为伴。
——保单借款
如果您急需流动资金,还可以凭借保单来中国人寿获取借款,解您燃眉之急。
保险利益:
1 |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
2 |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3 |
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 HIV 呈阳性)或患艾滋病( AIDS )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
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投保示例
30 岁的李先生准备投保 20 年的康宁定期保险。
如果选择 1 万元的保险金额,每年所交保费只有 730 元,可以获得 2 万元的大病保障和 3 万元的高残、身故保障。如果选择 5 万元的基本保额,每年需要保费 3650 元;以此类推, 10 万元保额的保险费是每年 73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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