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自己出险后的切身感受才明白重疾保险不是“绝症保险”,保险的保障能够帮助患者重获新生。
“以前总认为保险公司推出的重大疾病保险针对的是一些不治之症。即使投保人拿到钱,也没有多大用了,基本上属于‘心理安慰’。
经过自己出险后的切身感受才明白重疾保险不是‘绝症保险’,保险的保障能够帮助患者重获新生。”日前,上海市闸北区的保户江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有过江小姐这样想法的人应当不在少数。很多人谈到重大疾病保险时表示,上了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名单”,要钱也不管多大用了,很多人甚至对这一险种感到忌讳。社会上曾一度有传言,“大病等于或约等于绝症,保险公司把保险金赔了,你的命也快没了。”
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中国老百姓对保险业了解得不够,在很多险种的理解上还存在很多误区;同时,也说明了目前保险市场上的经营主体对保险产品宣传力度不足,没有与客户和潜在客户建立起良好的互动,导致人们不能够真正了解保险的深刻内涵,最终不会去主动投保。
江小姐之所以能够获得保险赔付还要归功于保险公司的客户回访。她于2003年罹患“子宫内膜癌”,经过几次手术,恢复健康,很大一笔医药费用令这位女士不堪重负。江小姐此前投保了太平人寿的“太平无忧”健康保险,而且由于销售这份保单的保险代理人已经离职,使她的保单成为“孤儿保单”,加上自己思想上对保险的误区令她没能想到去保险公司获取赔付金。
就在她茫然无助的时候,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的客户回访电话连线到江小姐,她的保单缴费日已经临近,电话回访人员在提醒她按期缴纳保费的同时询问了客户的需求。
江小姐在电话中提出理赔的想法,回访人员在了解情况后,马上派人上门详细了解情况,还帮江小姐把理赔所需材料一起带回公司。经核实,江小姐确诊的“子宫内膜癌”属重大疾病保险责任范围,公司很快作出了赔付的决定,一个星期内江小姐拿到5万元理赔款。其实,从保险公司客户回访中就可以了解到,像江小姐这样获得补偿的投保人也不在少数,而以这种方式拿到赔付金的客户越多,越说明了社会公众保险意识的匮乏,给保险公司经营者提出的要求也越高。
重大疾病保险真的没多大用吗?其实不然。重大疾病保险对于投保人来讲应该是比较重要的险种之一。一般收入水平的人最难以承受的莫过于罹患重大疾病后巨大的医疗费用开支,而保险的补偿功能能够帮助处在困境中的患者在一定程度上摆脱经济窘困的局面,有利于他们恢复健康。
很多百姓对重大疾病保险认识上的误区仅仅是我国保险业发展进程中所面对问题的一个缩影,这些问题的出现从某种意义上讲,给予保险经营者更多的应该是提示,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以便更好地改进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当前我国保险业正处于快速健康的发展阶段,保险向更高的目标迈进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为保险业的发展营造出良好的发展环境,让更多的人能够了解保险,走出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及时获得保险给予的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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