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新规出台以后,不少保险消费者陷入误区,认为只要患上“癌症”便属于
重大疾病,就可获赔。其实不然,
重大疾病保险并非什么疾病都保障,根据对重大疾病新定义的理解,诸如原位癌等6种恶性肿瘤就不在重大疾病险的保障范围之内。
具体来说,这6种不在恶性肿瘤保障范围的疾病包括:原位癌、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和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专家分析说,恶性肿瘤是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在恶性肿瘤中将原位癌等疾病排除在外,主要是因为原位癌属癌症初期状态,通常并不危机生命,经手术和中医药治疗后,对身体不会造成重大损害,大部分患者治愈后可康复,相比其它恶性肿瘤疾病,治疗费用也不算高。
据一家保险公司相关人员介绍说,国内多数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均把原位癌排除在保险责任之外。另外,“皮肤癌(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除外)之所以也被剔除在保障范围之外,因为皮肤癌在我国发病率很低,且我国绝大多数皮肤癌患者一般进行局部切除就可治愈。”
需要指出的是,就算是重疾新规规定的6种必保的疾病(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其保障范围也是有一定要求的。比如,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等。
此外,重大疾病保险也有八大除外责任,即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当然,最终保还是不保,还得由专科医生说了算。根据重疾新规规定,被保险人发生符合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不过,据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对专科医生相关的规定尚未明朗化,为了防范潜在的道德风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将成立第三方的咨询机构,一旦保户与保险公司发生重疾险理赔纠纷,将由这个第三方机构对所患疾病进行再次检测,以保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