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A)
保险类别
健康医疗保险
保险公司
都邦保险
投保年龄
16周岁至65周岁
保障期限
一年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诊断于其保险责任生效日起30日后(续保从续保生效日起)初次患本合同所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诊断于其保险责任生效日起30日(含30日)内(续保除外)初次患本合同所附重大疾病,对投保人返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所交保险费,同时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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