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京的很多中国人寿老客户都收到公司营销员发出的紧急通知短信:中国人寿畅销十年的大病康宁保险将于本月停售,如果您正在考虑健康保险或需要增加保障的,请尽快联系。
日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正式向记者确认,为适应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保险法》要求,落实中国保监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占全国重大疾病保险市场份额40%以上的中国人寿两款老牌重疾险产品——“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以下简称“两康”)将于9月底停售。
中国人寿“康宁”系列产品是目前国内销量最大的重疾险产品,被誉为国寿保障型系列产品的“当家花旦”。因交费灵活自由、保障全面、赔付责任设计明确、保费相对低廉等特点,问世以来获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和好评。实际上,对目前在售的寿险产品,专家也是力荐消费者首选重疾险产品。由于重疾险能对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进行给付性的赔付,确认是保险责任里的大病即赔,理赔相对比较简单。像老“康宁”重疾险,如果医院确认是“大病”,如保额是5万元,保险公司就理赔10万元,如果保的是“康宁”终身险,被保险人生“大病”时得到理赔后,身故时还可以领取5万元的身故金。这样的设计就让消费者很容易理解,感觉比较值。
国寿北京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两康”是根据上世纪90年代的寿险生命表、大病发病率、医疗水平和营销成本来计算险种的费率的,相比许多公司推出的一般只能以附加险投保的重疾险,“两康”却一直以主险的面目示人。尽管历史上曾两次修订,但相比10年前,其保障范围和价格基本没有变化。
“'康宁’重疾险不会退出历史舞台,公司只是根据新《保险法》要求对其不符合规定的条款进行修改,目前正在对产品进行报备,公司的系统进行修改调试,待准备工作完成后,还会重现市场。”在8月底召开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期业绩媒体见面会后,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公司副总裁苏恒轩。他表示,新的重疾险产品是根据2006年启用的寿险新生命周期表厘定费率,价格会有些变动,但不会太大。
新《保险法》对保险合同内容方面有较大修订,如责任免除、保险事故通知、如实告知、年龄误告等。为使目前在售的保险产品符合新《保险法》要求,7月初,保监会专门发出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对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和整改,从10月1日起,各公司销售的产品都要符合新《保险法》规定。
人们普遍认为,即将正式实施的新《保险法》,最受关注的是“不可抗辩”条款,即保险合同成立一段时间后,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违反重要事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取消保险合同,对加强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十分有利,但从某个角度讲也增加了投保人的道德风险,从而会提高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此类事件屡见不鲜。某些人在医院确诊后并非需要马上手术,此时他立即购买医疗险或重疾险产品,拖个一两年的时间再手术,如果在过去,可能保险公司会拒赔;但新《保险法》实施后,他就可能得到保险理赔。苏恒轩表示,新《保险法》的实施对公司的核保、核赔风险管控提出了新的挑战,保险公司必须通过细化管理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随着10月1日临近,目前已有多家寿险公司传出其重疾险产品将停售的消息;受新重疾险将大幅涨价传闻带来的重疾险抢购风或将持续一段时间。这很有可能让一些消费者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购买了并不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此时,保险公司最应该做的不是利用传闻大赚保费收入,而是应该真正从客户需求的角度出发,利用正规的信息发布渠道,告知产品可能出现的变化。
有专家表示,人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概率高达70%以上,健康险产品费率和年龄有很大关系,因此不论是新旧款产品,早点购买保险将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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