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
投保年龄 30天-65周岁
缴费方式 趸交(一次交清)、年交和月交
缴费期限 五年、十年、二十年和三十年。
保障期限 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产品特色 全面保障:29种重大疾病保障,更多健康呵护。\n 高额理赔: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将获得高额保险金。\n 终身受益:一生保障、后顾无忧。\n 保单借款: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向保险公司借款。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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