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于2000年1月1日出台,主要是为了解决军人退出现役后与地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接轨而设置的,保险对象为师职以下现役军官和全体士兵。军官和士官每人每月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国家给予同等数额的补助,逐月计入个人账户。义务兵在退出现役时,给付一定数额的退役医疗保险金。
陈长顺建议,在医疗重疾险方面,军人应该在国家配备的基础上加大5万的重大疾疾险的保额。尽管军人享受免费医疗,但大多数进口药品和营养保健品是不属于免费医疗的范围之内,若出现大病,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医疗费的支出。此外,大多数军人都会面临转业,转业后的医疗保障转入社会保障体系,不能再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如有发生重大疾病,所带来的经济负担只能自己承担。所以,适当购买重疾险是非常必要的。
■津贴型保险:津贴型保险实质上是在保险公司设立了一个专款专用的“医疗保障基金”,作为原有医疗保险保障的有效补充。
陈长顺介绍,军人一旦发生意外或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时,该基金便可发挥作用,补充公费治疗之外的营养等方面的补给,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军人可从中获得住院前后门诊给付、紧急医疗运送给付、每日住院给付、每日重病监护给付、重大疾病及重大手术给付等。
■养老保险:根据我国政府有关规定,军人在军队服役期间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其转业、复员退伍后,也无需补缴在军队服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而是从其到企业报到的当月起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陈长顺说:“国家对军人的养老保险是没有法律保障的,所以,军人如果要自己买养老保险,应该及早规划,因为年纪越轻的人买养老保险就越便宜,同时得到的回报也更多。”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