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公司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地区 湖北:武汉、宜昌、枝江、当阳、荆州、洪湖、襄樊、老河口、枣阳;山东:济南、淄博、潍坊、临沂;黑龙江:哈尔滨市;河南:郑州
销售方式 代理人
主附险类别 附险
保险类别 (按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人群 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可以作为投保人。凡出生满六十天至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适合少儿人群。
缴费方式 趸交、3、5年交、交费至18岁
保险期限 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
产品特色 专为少儿设计的重大疾病保险,尽显父母对子女无微不至的关爱
25种少儿重大疾病保障,特别关注子女身体健康
0岁即可投保,尽早呵护子女成长
多种交费期限,更多灵活选择
可与主险灵活搭配,满足不同保障需求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障: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内初次发生本附加 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自本 附加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后初次发生且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但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重大疾病不受此90天限制),并且自确诊之日起28天后仍生存,我们将按下列情形之一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首次确诊之日被保险人的年龄 给付金额占基本保险金额百分比
0至1周岁 25%
1至2周岁(含1周岁) 50%
2周岁以上(含2周岁) 100%
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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