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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疑问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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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保险期间发生重疾给付或者发生身故给付,就不会存在祝寿金给付了,其实是三择一给付,合同就会终止。另外还有每三周年领取生存金一次直至合同终止。而每年还有根据公司的盈利给付红利直至合同终止。(这个生存金和红利是并存的)

  关于80岁的祝寿金、重疾保险金、身故保险这三者有点问题,这三者是同时可以并存的吗?

  比如假如我母亲79岁的时候被确诊为重大疾病之一,获赔了90000?然后活到了80岁,又给90000?最后病故还有90000?如果这种情况,一共270000。

  还是我理解错了,一旦发现重大疾病或者一旦到了80岁,出现三种情况中任意一种,就给付90000,然后合同中止?

  专家解析

  重疾保障、身故保障、满期返还的是同一笔钱,若前面发生理赔,合同就结束。

  另外保险不是讲是否合算的,保险只有一种情况最合算,就是今天投保,明天理赔。

  就是有病治病,无病理财,增加点保障和安全的理财。

  交费10年也是较适合的选择,大部分人不想再60岁后还交保费。

  另外,除了保障,还有3年一次返还:2700元,还有每年分红。

  对老人来说,作为理财工具,买分红保险比买股票更加稳健、更省心,坐享保险公司投资收益,长期而安全,保本、保值、增值。

  应该考虑点保障,2011年10.1后很多保险要停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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