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正在饱受病痛折磨并负担者巨额医疗费的家庭来说,如果政府每年能从中报销15万,无疑是一件天大的好事。3月1日,和田地区将城乡各族群众全部纳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范围,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民政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共同筑成医保三道保障线,一些大病、重病患者,一年可以报销15万元的医疗费用。
2010年,为缓解城乡低保人员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和田地区积极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衔接沟通并达成协议,将全地区40万城乡低保人员全部纳入商业补充保险范围,每人每年收取保险费15元。参保对象在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通过新型农牧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按比例进行赔付,一年最高可赔付5万元。
保费低,赔付额度高,没有年龄限制,没有病种限制等优点,使这一保险制度很快在广大群众的拥护。自治区医改办主任吾买尔?阿不都拉在和田调研时说,和田地区推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这一办法,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行工作中的一个创举,他援引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作出的重要批示“像和田这样贫困地区能办到的事情,其他地方也可以办到,要进一步总结经验,为将来在全国进行推广提供借鉴”。
今年,和田地区通过认真调研论证,又扩大保险范围,将所有城乡干部群众全部纳入进来,为了不给老百姓增加负担,所有个人该承担的这15元钱保金全部都由政府买单,210万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自此,和田医保三道保障线正式形成,首先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无论是农民、城镇居民还是职工,都有相应的保险制度为你提供医疗保障,年最高赔付额均为5万元。超出的医疗费用再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按比例进行赔付,年最高赔付额5万元。如果确实是大病、重病还可申请民政大病医疗救助,可再报销5万元,总共可报销15万元。
将全地区所有干部群众全部纳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从根本上缓解老百姓看不起病的问题,切实减轻老百姓医疗负担,真正实现惠民生、促和谐,为促进和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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