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各种附加重大疾病保险,除了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和两全险捆绑附加重大疾病之外,其它附加重疾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保证续保问题,这可是一个有点毛骨悚然的大问题!
由于传统意义上的附加险是当年缴费,当年给于保障,那么就会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假如某年我们万一罹患一个所有保险公司重疾险都不理赔的原位癌(国家新定义的恶性肿瘤,原位癌也做除外),那么当年我们是得不到一文钱理赔的。但是我们在次年就可能会遭到保险公司在附加重疾上的拒保,因为次年我们已经是非常危险的高危体了,保险公司一旦拒保,那么即使以后原位癌扩散到晚期癌症,我们都是处在非重疾保障的状态下。
这是一个绝对需要警惕的问题!
即便有些保险公司有三年保证续保的条款,那么依然存在第三年患原位癌,第四年受保还是拒保的投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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