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要求,重疾险必须包括6种疾病,包括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之所以把这些列为必保疾病,主要是因为这些疾病发病率高,危害性大。此外,还有19种可保疾病。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推出的重疾险产品,最少都对25种重大疾病进行保障。在这个基础上,部分保险公司纷纷扩充,将保障的疾病最多扩充到三十多种,可保的重大疾病一家比一家多。
在大多数消费者的观念中,重疾险保障的疾病数量应该越多越好,全面保障才能更大程度上降低自己的风险。业内人士分析,正是在消费者这种贪多心理的刺激下,在新规实施之后,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基本类似,有的保险公司为了迎合消费者,不断扩充保障疾病的数量,可以理解。
其实综合比较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某些疾病的患病率极低,投保这样的重疾险,对于大部分消费者来说,没有实际意义。包括了重大疾病保险定义的25种疾病,保障就比较全面了。
保障的疾病数量多,保费自然也会水涨船高。消费者可能为此变相多掏了保费。
第二:经济承受能力,(选择到合适的保险产品后,自己应该花多少钱才是没有财务压力的。建议包括意外险、医疗险等健康险的总保费控制在10%到15%,加上养老险、投资连结保险不要超过30%。
目前市场上,一款标准的重疾险是比较昂贵的。如30岁男性购买20万元重疾终身险,每年通常需交保费约7500元,总共需交约15万元。而若选择定期险(保障时间可以是10年、20年不等)或附加险则相对便宜。另外消费者还可以选择一些专门险。鉴于目前肿瘤疾病呈高发趋势,而且是死亡的主要原因,不少保险公司推出了专门针对癌症保障的防癌险,消费者罹患癌症后除可以获得癌症保险金外,还可以补偿一部分手术医疗费用。
第三:保险公司及代理人提供的服务水平
在选择重疾险时消费者还要考虑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业务员的专业化程度。保险公司在投保后的服务情况可以从理赔、交纳续期保费、保单保全变更等方面是否便捷、合理来考查。消费者在投保前可以多和保险公司沟通,了解各家保险公司在这些方面的规定。可以向代理人索取保险公司赔钱的案例来了解更多未来索赔的资料。
另一方面,业务员的专业化程度也将影响保单的质量。消费者应考察业务员是否对险种条款、投保理赔须知作出了详尽的介绍,同时不可轻易相信业务员的一面之辞,避免受到个别业务员的误导。
多选择一些提供通俗化条款的保险公司,即专业术语更少的保险合同,一般人都能看得明白的保险合同,不过,一般的保险公司合同与条款都经过保监会认可的,都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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