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病救助给了我们坚持下去的勇气。”“大恩大德无以回报。”在省大病救助办公室,这样的感谢信几乎每天都会收到。
去年5月1日,我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正式启动。在近一年时间里,基金已支出9300多万元,为我省5500多名重病患者带去希望。
近日,来自长乐的林雪莹申请的“大病救助”通过审核,获医疗补助2.5万元。
林雪莹今年11岁,自小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她和弟弟由务农的爷爷、奶奶抚养。2010年11月,小雪莹被诊断出患急性白血病,治病至今,已花费医疗费10多万元,这个五保家庭顿时陷入绝境。
作为一项由政府倡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的民生工程,“大病救助”成为现行医疗救助制度的重要补充。
该基金由省级财政每年筹集1亿元予以资助,其余部分靠社会筹募。为了加强基金的监管,大病救助办专门成立了由省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医学专家等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管及定期检查。
“大病救助基金”主要有6类救助对象:重点优抚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家庭。救助病种含5类: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符合条件患者,只要医疗费在目录内个人负担的住院(含尿毒症门诊)医疗费用在1.5万元以上,均可进行申请。救助标准目前分三档:1.5万~5万元的按50%给予救助;5万~10万元的按60%给予救助;10万元以上的按70%给予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此基础上再加10%。人均年封顶救助金额为20万元。
为了让更多患者得到救助,省红十字会多次组织活动募集资金。一年来,红十字人道救助平台通过社会募捐筹集了105.16万多元。一些接受救助的患者表示要回报社会的这份关怀。今年1月,一位救助申请人在申请到救助金后,告诉工作人员:“我们得到政府的关心,社会的爱心,无以回报,希望将来能够将遗体器官捐献出来。”
许多红十字志愿者也加入到“大病救助”工作中,他们帮助大病救助办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咨询、资料审核等工作,和工作人员一同上班、下班,在节假日积极参加“大病救助”宣传活动。
为方便群众申请救助,省红十字会在门户网站设立“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专题网页,实行信息公开。红十字会大病救助办工作人员还到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的化疗科、血液风湿科进行现场宣传。目前,正计划培训这两个科室的医务人员,以指导病人申请“大病救助基金”。
目前,2011年的救助金额已基本发放完毕,新一年的工作即将开始。今年,“大病救助”计划简化救助金额的核算程序,并另外进行分档次的定额人道救助,新增加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等救助病种。
希望能有更多社会人士为“大病救助”奉献爱心。
捐赠方式:
一、短信捐赠:(1)发送数字1或2到“1069999359”,单次可以捐款1元、2元;
(2)发送MY5、MY10、MY15到“1069999359”,每月可以捐款5元、10元、15元;
二、银行捐赠。账户: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建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35001896307052501732(请注明捐给“大病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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