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名称附加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类别健康医疗保险
保险公司海康人寿
保险责任
36种重疾全面呵护(36=23+13)涵盖23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荐的标准定义的重大疾病及额外增加的13种标准定义之外的重大疾病,保障全面,为您健康保驾护航。多重给付一份保费(1+1=1)只需缴纳“一份保费”(1),“被保险人首次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可获得重大疾病赔付;此后,若首次罹患另一组中的一种重大疾病,仍可获得重大疾病赔付”(1+1)注:首次重大疾病等待期为90天,第二次为365天,每次赔付以一项重疾为限。一经确诊立即赔付(0>N)确诊首次罹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需等待“存活期”(N),立即可按合同约定获得理赔,人性设计彰显关爱。
保费豁免
后顾无忧(P=0)若不幸确诊首次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即日起立即豁免“下一个保单年度开始的本附加合同应缴保费”(P),治疗和康复的同时,重疾保障仍将延续。双重保障更加安心(A&B)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享有“重大疾病保障”(A);若被保险人在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前身故,可享有基本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障”(B),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注:若被保险人已获赔重大疾病保障,不再享有身故保障。增值服务尊贵独享(VIP!)此附加保险合同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起,您即可根据您的累计基本保险金额免费享有“重疾关爱增值服务”(VIP)——包括国内、外专家二次诊断报告、网上医疗咨询、全程导医导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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