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寿(601628)河北省衡水市分公司赔付了一起外出务工人员因突发重疾住院治疗的案件,支付被保险人李某5万元理赔金。
被保险人李某于2007年5月份投保中国人寿康宁定期保险,保险期间至70岁,年缴保险费1300元,保险金额50000元。目前已缴费三年,仅缴保费3900元。2010年1月19日,在北京工作的李某突然感觉心口疼痛,当时以为是洗澡着凉引起感冒症状,没引起重视;2月13日,李某心口疼痛加剧,病情严重,前往北京航天总医院治疗,经诊断为急性心肌梗塞。
接到报案后,中国人寿衡水分公司理赔工作人员立即展开多方调查。经调查,被保险人李某出险情况属实,在被保险李某家属提供理赔资料后,中国人寿衡水分公司立即对此案做出了处理,将5万元赔款送到被保险人手中。(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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