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评议、镇复核、县审查。经过三级评审,三级公示,因大病致贫的庐江县庐城镇罗埠村大畈庄村民组村民谷业凤家庭,在申请书递出20日后,被评定为低保户。与谷业凤一样,截至目前,该镇已有246户家庭及时享受了低保待遇,与此同时,有250余户因收入超标等因素的家庭被退出低保行列。
庐城镇针对城乡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人情保”、“关系保”、“福利保”等违规操作现象,建立三级评审、三榜公示制度。村居委会成立评议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逐一进行评议,得票数一半及以上的上报镇民政办;镇成立评议委员会,根据村居委上报的评议情况,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复评;县民政管理部门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低保监督员等有关部门人员监督下,负责对镇上报的评议结果进行调查,审核,作出评审结论。对三级评审结果,村居委及时公示困难家庭提出的申请名单;公示村评议小组初审名单以及镇评议委员会审定名单;公示经镇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的低保对象名单。
为确保各种因灾因病等突然致贫家庭以及生活较困难的低保边缘户能充分享受城乡低保政策,该镇实行逢进必查准入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困难家庭向村居委提出低保新增(包括提高补助标准)申请后,村居委会和镇、县民政部门有关业务人员即时受理,做到及时入户核实,及时组织评议,及时进行公示,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来源:合肥在线-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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