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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观察期内不获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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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前国内健康险市场上,重大疾病险五花八门,各家公司都有其特色产品,有的保险公司还同时销售好几种重大疾病险,作为家庭理财、财务规划的一部分,该如何去选择呢?

  读者李女士:

  我在保险公司购买了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听业务员说,重大疾病保险有观察期,观察期内发生重大疾病不能获得赔付,过了观察期才可以。请问什么是观察期?为什么会设定一个观察期呢?

  解答:

  观察期是指在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这些健康保险中,被保险人在首次投保时,从合同生效日算起的一段时间内,被保险人患病所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从观察期的时限来看,在各保险公司普通住院类医疗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30天或90天;在重大疾病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90天或180天,也有一年的。

  在保险条款中设置观察期,主要目的是更好地保护诚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有效防范“带病投保”的现象。有少数客户在自己身体健康时不愿意购买保险,当身体出现问题时,马上主动向保险公司投保,并刻意隐瞒病史。如果保险公司理赔了,就损害了其他诚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文章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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