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住院费超过1000元,病犯可在监狱医院就诊
报销比例最高65%,在社会医院就诊也能报50%
昨日起,四川省监狱系统在服刑人员中试行大病统筹,该举措属全国首创。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下发实施方案,对服刑人员大病统筹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规定。
今后,凡病犯在监狱医院就诊的,一次性住院费超过1000元者,可纳入大病统筹,报销比例最高65%,此外,在社会医院就诊者也能报销50%住院费用。
问题
一个重病犯人花掉监狱大半医药费
试行服刑人员大病统筹前,我省监狱系统面临服刑人员医疗费不足、大病经费难以调剂的难题。
个别服刑人员身患重病,一系列的治疗花去数万元,将整所监狱全体服刑人员的医药费花去大半,导致医疗经费紧张,监狱对病犯只能维持简单水平的治疗。
39岁的黄思(化名)是广安人,在川北监狱服刑。
2010年4月9日,黄思突发头痛,旺苍县医院诊断为“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
当晚,监狱联系广元一家医院,给黄思紧急进行开颅手术,使他脱离生命危险。加上后续治疗,监狱一共为黄思花去医药费3.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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