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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引发重疾险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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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买保险,就是给自己买一份未来的保证,买保险,就是给自己的未来买一份保障,可却总有些人在自己真的遇到意外时却无法获取属于自己的那份保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以下是具体的理赔案例。

  一、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依据是病历上的“10年病史”,而医院已承认“10年”属误听,保险公司为何拒不收回《解除保险合同通知书》?

  二、2000年丈夫曾按保险公司要求重新体检,若当时查出高血压,保险公司何以不当即解除合同?

  三、保险公司认为王先生隐瞒病史要解除合同,就要负责举证,而不能反过来让她出示材料证明丈夫只有4年病史?

  保险公司要求提供旁证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汉口球场街的中保人寿保险公司武汉市分公司。理赔部经理唐少云说,公司是根据王先生病历做出解除合同决定的。

  对于张女士的质疑,她说,附加险是一年一签,而主险签了后若无问题则终身有效。2000年王先生做心电图时查出问题,保险公司就附险提出拒保。由于当时无法证明其是购买保险前患病,遂无法解除主险。

  此次解除保险合同,医院虽然出据了证明,但依然存在疑点。希望张女士能够提供高血压的最早确诊病历作为旁证。如果病史确系4年的话,保险公司将恢复双方合同。如实在无法提供,将协商解决此事。(文章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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