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医生质疑“重大疾病”保险
广州发生的围绕“重大疾病”保险的争议,引起了北京保户的关注。记者日前就此展开调查。
记者首先以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为由从代理人手中获得了多家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保单。北大医院、北京五洲女子医院、阜外医院、强生医疗器械等多家医院和医疗器械机构的专家告诉记者,目前相关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列举的重大疾病,与人们思维中的重疾概念有很大差异。
专家强调,重大疾病险条款的制定过于苛刻,所依据的医疗技术规范和确诊标准比较落后,无法体现目前医学界普遍通行的确诊要求,与现实的治疗手段相差甚远。作为医保的重要补充,与健康相关的险种目前最受关注。
【质疑1】
治疗方法限制多
除了对疾病上有重重约定外,对于疾病的治疗,条款也不放松。如果保险消费者没有按照条款指定的治疗方法治病,要想得到保险赔偿也只能是“竹篮打水”。
在某重大疾病条款释义部分,记者看到对冠状动脉外科手术作了这样的规定,指因冠状动脉疾病而接受一条或以上冠状动脉的开胸手术,且必须提供进行手术必要性的冠状动脉造影证据,但不包括血管成形术,激光治疗或其他在动脉之内做手术。
对此强生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方面的专业人士介绍说,这种开胸的手术就是俗称的搭桥。但现在更多的人已经不选择开胸的治疗,而是选择不开胸——安放支架的方式。这主要是因为搭桥的风险比较高,而支架治疗方式创伤面积小,风险低。因此除非病情非常严重,人们都选安放支架。
但是该人士表示,按照这种规定,意味着冠状动脉疾病必须接受“开胸”手术才获赔付。此外,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未来的冠状动脉疾病治疗方法将可能淘汰“开胸”手术。这意味着将来得了冠状动脉疾病,将失去接受保险赔付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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