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专家介绍,重疾险在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法上有很多限制,光得了合同规定的病是不行的,还得按他们的要求诊断和治疗,否则可能被拒赔。比如可以做微创手术的非得开胸,癌症手术无价值的,非得动手术。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重大疾病险涉及40种疾病,但有的病发病率很低。
【质疑2】
为何“保死不保活”
看病是要花钱的。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购买大病保险,都希望在自己不幸得病的时候,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一些帮助。
但是“重大疾病保险不是保大病的是保死的。这些条款你要是符合了已经是病入膏肓。”购买了某重大疾病保险的张小姐对记者说。
而日前北京大学医学部病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抗癌协会恶性淋巴瘤专业委员会委员高子芬,北医三院心内科主任、主任医师毛节明教授通过对部分重疾险条款的分析后也指出,重大疾病险条款的制定过于苛刻,所依据的医疗技术规范和确诊标准比较落后,无法体现目前医学界普遍通行的确诊要求,与现实的治疗手段相差甚远。如果真的按照这些标准来确定所谓“重大疾病”,那么基本上等于是“不治之症”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保单中提及的急性重型肝炎(俗称“暴肝”)病人,存活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两天。
此外,针对保单中规定的肝病末期,阜外医院的专家也指出,如果满足这些条件病人已经是晚期了,回天无力。医生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量减轻他的痛苦。在保单中,记者看到对肝病末期的界定基本相同,均是肝脏疾病导致的肝硬化,同时必须出现顽固性腹水、肝性脑病、充血性脾大伴脾技能亢进、食道、胃底静脉曲张等条件。
【质疑3】
保险条款看不懂
目前全保险行业正在进行保险通俗化建设,但是不论是已经推出了通俗化条款的保险公司,还是其他通俗化条款正处于研究阶段的公司,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都一样晦涩难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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