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21日,渠县支公司正式受理了帅英的赔付保险金请求。随后,公司派员对此案进行了调查,核实被保险人张宗碧生于1944年11月7日,投保时年龄为54岁、56岁,符合保险的年龄规定,且调查中未发现张宗碧年龄异常和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免责情形,认为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并依据双方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条款的规定,呈请建议给付帅英基本保额3倍的身故保险金,总计27万元。6月2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省分公司)经审定同意给付。
2003年6月15日,为了增强赔付效应,吸引更多的人投保,达州市分公司在渠县召开了隆重的理赔兑现大会,当场向受益人帅英兑现了27万元的保险赔付金。
帅英是镇上财政所的会计,其丈夫在镇上信用社工作,儿子就要到市里上中专,家里的生活本来就不错,得到27万元,他们买了新家具,还把家里重新装修了一番,剩下的十几万元存进了银行。
涉嫌保险诈骗
帅英得到巨额保险赔付的消息传开后,群众对张宗碧投保时的年龄议论纷纷。理赔大会后的第5天,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接到知情人举报:张宗碧生于1921年,去年刚在镇上办了80岁的寿宴,她的年龄根本不符合投保的年龄要求。
2003年7月15日,达州市公安局受理此案。7月23日,达州市公安局对帅英涉嫌保险诈骗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是:1998年初,渠县支公司有庆代办所一业务员多次劝说帅英为其母亲张宗碧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当时张宗碧已经77岁,不符合60岁以下投保年龄的规定。于是,帅英找到张宗碧户籍地的村党支书罗某,提出更改张宗碧的年龄,罗某按照其要求重新填写了一张张宗碧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将张宗碧的年龄由1921年1月7日改成了1944年11月7日。随后,帅英又找到乡政府的王某,将乡政府户籍档案中张宗碧“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原件也改为1944年11月7日。这样,张宗碧的年龄由时年77岁变为54岁。
1998年7月,帅英为张宗碧投保了50份基本保额5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交费期10年,年缴保险费7985元)。2000年3月,帅英又为已经79岁高龄的母亲投保了40份基本保额4万元的康宁终生保险(缴费期10年,年缴纳保险费9720元)。截至张宗碧去世时,帅英已为母亲缴纳保费69085元。
张宗碧病故后,渠县支公司派员进行了理赔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帅英称其母亲生于1944年,同时否认曾为母亲办80岁寿宴的事实。调查人员为了核实张宗碧的年龄,要求帅英提供母亲的入党申请书。于是,帅英找到档案管理员借出档案,将母亲入党申请书和入党志愿书中的有关内容予以变更后交给了保险公司。据此,保险公司作出了赔付决定。
2003年7月24日,帅英被关进达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同时,公安机关要求其归还27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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