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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生大病每年最高可报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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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参保人员重大疾病个人负担比例,更好地保障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兰州市对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兰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加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司投保,参保人员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金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赔付的商业医疗保险。标准予以调整,大额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4万元调整为30万元。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参保人员重大疾病个人负担比例,更好地保障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兰州市对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兰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加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司投保,参保人员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金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赔付的商业医疗保险。标准予以调整,大额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4万元调整为30万元。

  大额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30万

  兰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对全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标准做出调整。首先提高大额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大额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4万元调整为30万元。其次兰州市将实行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动态管理。大额医疗保险是解决参保人员因大病、重病产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

  从2012年起,大额医疗费用征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60元,调整为按当年1月份执行的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数额的0.5%缴纳,单位和个人各负担一半,灵活就业和农民工参保人员全部由本人承担。该政策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已按60元标准缴纳了大额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需在2012年10月31日前补齐与新标准之间的差额。

  兰州市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截止到目前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79.06万人,参保率100%;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90.42万人,参保率99.14%,基本实现全覆盖。兰州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提高农村居民住院医药费用的补偿标准。全市政策范围内补偿比平均达70%,其中:乡、县、市、省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0%、75%、65%和50%;起付线降为:乡级100元;县级400元、中医院为260元;市级1000元、中医院为700元;省级1800元、中医院为1300元。单次封顶线乡、县、市、省分别提高到5000元、1.5万元、3万元、3万元;年度封顶线提高为8万元。

  兰州同时提高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乡镇卫生院为70%,村卫生室为80%。突出中医倾斜政策,各级中医院新农合报销门槛费降低平均达30%,报销比例提高20%。提高慢病门诊补偿封顶线,11种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实行年度凭票核报制度,核报比例为年度实际花费总金额的70%,最高额度不能超过慢性病门诊补助的年度封顶线,最高为5000元。(来源:西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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