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将正式实施,老重疾险正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就在新标准重疾险产品将陆续上市时,饱受争议的老版重疾险产品在退市前却迎来一波热销。在这段过渡期内,保险营销员该如何搭乘老重疾险销售的“末班车”呢?
老重疾险现热销潮
4月,重疾险新标准启用后,不少投保人还在退保和不退之间犹豫。而就在新标准重疾险产品陆续上市时,由于多家保险公司已明确表示对重疾险老保单理赔从宽,不少市民纷纷赶搭“末班车”,购买过渡期的老重疾险产品,希望在保费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得到更多的保障。
记者了解到,《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今年4月3日出台后,按规定,各保险公司须在今年8月1日前完成使用行业统一定义的各项工作,而对于在此之前的老保单和过渡时期的保单理赔则实行“有利于客户原则”。
据了解,各家保险公司的新老保单对接细则有所不同,但一般的原则都是从宽理赔。比如,泰康人寿的理赔衔接原则是,即日起,在原合同约定的疾病病种范围内申请理赔时,只要符合原合同重大疾病定义或新重大疾病标准定义之一的,即可获得赔付。中意人寿也表示对在2007年8月1日之前签发的,在2007年4月3日仍然有效或2007年4月3日之后生效的成人重疾险或重疾险附加险合同,按照以下方式理赔:如果老保单承担的任何一个疾病保险责任较大或范围较广,将按照老保单所规定的保险责任进行理赔;如果老保单承担的任何一个疾病保险责任较小或范围较窄,则按《规范》所规定的保险责任进行理赔。中国人寿、平安人寿等也表示将保证客户利益,老保单也可适用于新规定,在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理赔以有利于客户的定义为准。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原本想等新定义正式出炉后再投保重疾险。但他发现《规定》出台后,老保单免费升级了,如果购买老版重疾险产品,按保险公司承诺的新老保单衔接原则,就可以享受到老版重疾险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新定义保障责任范围双边利益。
抱有这种想法的投保人不在少数。一位前不久投保老版重疾险的王女士告诉记者,新重疾险上市后价格难免有所调高,而她发现一些老产品的疾病定义也并非都苛刻,加上老保单理赔时放宽标准,持有老版的重疾险似乎拥有更大的利益空间。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