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自去年开展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以来,目前已有几十名重大疾病儿童得到妥善救治。其中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治疗时只需自费30%的费用,白血病患者首次放疗及骨髓移置只需自付10%的费用即可,总费用实行限额。
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群众资金紧张问题,为他们带来了方便,带来了福音,同时也为我县新农合民生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奠定坚实基础。
我县从2010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将所有14岁以下儿童白血病首次诱导化疗及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治疗的住院费用、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外科手术治疗及介入手术治疗纳入重大疾病,实际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0%和70%,个人自付比例降低到10%和30%,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按病种付费。2011年,省级又筛选了47组大病,如:慢性肾衰(血液透析)、儿童重度感音性耳聋(安装人工耳蜗)、儿童听力障碍和脑瘫的抢救性康复、宫颈癌、乳腺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重性精神病等,在全省所有县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试点,按不低于70%的净比例给予报销,实行按病种付费。2012年,我县又在县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分别实行了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办法。
截止到目前,我县享受到重大疾病提高保障待遇的人数已达到1000余人次。该政策的实施,挽救了一大批大病家庭,使其免于因病致贫或返贫。(来源:砀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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