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体系亟待形成合力
记者从承德市城镇医保中心了解到,随着医保体系的逐步完善,针对特殊病的报销比例也在逐年增加。稽核科科长李明宇告诉记者,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目前针对特殊病种的救治,还未出台一个统一标准。
“现在城镇医保卡,连市级统筹还未做到,医保卡只能在当地使用,因此各市只能根据各市的情况,制定政策。”李明宇称,早在2001年12月份,承德市就将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尿毒症纳入到特殊病门诊报销范围。“这些病种在市本级医院就诊时,报销比例可以达到75%,没有起付线,没有封顶。之后,我们根据病种是否在当地具有普遍性,又将乙肝、丙肝、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综合症(低危组)纳入到了报销范围。”李明宇告诉记者,除此之外,该市从2009年开始,又出台了二次报销政策。根据该政策,每年年底,医保中心对于那些治疗费用自付金额较高的患者,将会进行第二次报销,最高可达到40%。
尽管当地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特殊病种的政策,但由于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还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常常在操作中遇到现实障碍。“一些特殊病,在承德治不了,许多人都到北京治疗。因为北京的政策和交费比例都与承德不一样,承德的医保卡没法使用,承德的政策在北京等其他城市无法执行,这就会给患者治疗增加负担。”李明宇告诉记者,据她的了解,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河北省已经和京津两地进行了几轮的协商,但始终没有结果。
面对农民身患特殊病种数量不断增加的现实,自2011年7月开始,河北省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中末期肾病等6种特殊病种纳入到了新农合的报销范围。承德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副主任杜国梁告诉记者,这些重大疾病将实行住院最高限额付费或定额付费,对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没有超过最高限额的,新农合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70%补偿。“从去年7月到今年6月底,新农合共为农民报销重大疾病治疗费517.46万元,确实给许多农村家庭减少了许多负担。”杜国梁告诉记者,现在河北省正在考虑将另外14种重大疾病纳入到新农合大病救助范围。“现在具体细则正在制定中,估计很快就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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