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30天-60周岁
产品特点:三重保障,身故可保,健康问题或残疾可提前给付,保障疾病广,保费可豁免
可选付款方式:支付宝/银联/汇款
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以较迟者为准)九十天后,若被保险人不幸患有下列二十八种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可提前支取等值于基本保额的保险金,本合同随即终止。
重疾种类:中风、癌症、急性心机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慢性肺部疾病、慢性肝功能衰竭、瘫痪、昏迷、肾功能衰竭、严重烧伤、细菌性脑膜炎、良性脑肿瘤、主动脉、外科手术、失明、失聪、暴发性肝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疾病终末期、植物人状态、严重脑损伤、脑炎、失语、原发性帕金森氏病、心瓣膜置换手术、阿耳茨海默氏症、肌营养不良症、心肌病、重要器官移植手术(肾、心脏、肝、肺、骨髓、胰腺的移植手术)
2、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可获得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的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随即终止。
3、残废提前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不幸发生合同所约定的残废且未满60周岁,经本公司确认后可按等值于基本保额的10%、20%、70%的比例,在2年内分3次提前支取保险金,当累计支取保险金达100%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随即终止。
4、豁免保险费
若被被保险人发生残疾,则在残废持续期内可获豁免本附加合同保险费。
保障期限:与缴费期限相同
观察期:90天
缴费方式:2
限购份数不限份数
提示:
28类重大疾病,中意唯一一款具有同时拥有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残疾提前给付保险金。但三者不可同时获得,给付一项其它两项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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