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了免体检的重疾险的客户,想要规避保险公司拒赔必须要注意两点。首先如实告知是必须的,不能以为免体检就心存侥幸,其次客户自己也需要对《保险法》有一定的认识,尤其是政策的变化,要不时关注了解。
如实告知,避免纠纷,不存侥幸心理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老老实实地填写健康告知书上的各类书面询问,即使本身已患有一些疾病,或者曾经患过一些疾病,一般的情况,最多是加保费或者做除外责任处理,也不一定带来拒绝承保的结果,这是对投保方将来正常理赔的一个有力保障。反之,隐瞒一些重要事实,即便让你按普通价格买到了保险,最后也可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己的利益
去年新《保险法》实施后,增加了一条“不可抗辩条款”(A16),具体表述为:“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且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所以今后如果因为类似的原因被保险公司拒赔,消费者一定要心里有数,自己具体是什么情况,能否用这新《保险法》第十六条来反驳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作者:王苹 明亚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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