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内每一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在4万元以上部分,主要从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中解决,个人负担一定的比例。其中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诊治的医疗费,个人负担12%;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诊治的医疗费,个人负担10%;在其他医疗机构诊治的医疗费,个人负担8%。
参保人员不按规定缴纳重大基本医疗补助资金的,其发生4万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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