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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险新规实施 新型重疾险价格波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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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前国内健康险市场上,重大疾病险五花八门,各家公司都有其特色产品,有的保险公司还同时销售好几种重大疾病险,该如何去选择呢?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施行,记者从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等几家寿险公司了解到,一批新型重疾险上市,对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更加规范、严谨,而且价格未见多少变化。

  根据要求,新版重疾险统一定义了25种重大疾病,并须涵盖“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等6种必保疾病。

  新规范的最大好处在于对重大疾病按中国保监会的要求进行了重新定义,并变“医生诊断”为“仪器诊断”,这意味着对重大疾病认定规则更加明确,可以使客户与保险公司更好地按“合同”办事。很多已投保客户最关心的问题是,自己投保的旧版重疾险能否按照新办法理赔呢?记者了解到,市区寿险公司已达12家,其中多家公司对原有重大疾病产品的客户都遵循“有利于客户”的原则进行实务处理。

  以中国人寿新老产品进行对比,其调整后的新产品对各种大病进行了重新定义,对于原保险合同中与《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都定义了的重大疾病,理赔处理将以两者所定义的重大疾病释义更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标准作为理赔依据。对于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没有定义的,以原保险合同中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标准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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