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相关规定,新版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已扩大。但对于消费者而言,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其中有6种癌症就不在保障范围内。
“重疾险,不是保重大疾病的保险吗?怎么有些癌症就不能理赔呢?”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这两天打算为爱人购买一份新版的“重疾险”。可是经过一打听,被告知如果投保人患上了“原位癌”、“皮肤癌”等疾病,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
记者咨询了省城各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了解到,目前主要有6种恶性肿瘤不在重疾险的理赔范围之内。分别是:原位癌;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保险专家王勇表示,“原位癌”其实是癌症的早期,患者在花费较少的情况下,就可完全治愈。皮肤癌在中国的发病率不是很高,而且我国绝大多数皮肤癌患者只要进行局部切除就可治愈。“重疾险”的理赔主要是对患者发生重大疾病,遭受重大损失后的一种补偿和分担,如果患者的风险较小,那么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
此外,记者了解到,重疾险本身也有八大除外责任,发生这些除外责任时,保险公司也不赔。包括: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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