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会想,既然是预防以后得大病时经济上有所保障,那当然购买保障范围多的品种比较好。实则不然。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保障疾病种类从7种到40种不等,但对个人而言,并非保险责任的范围越广越好。因为重疾险的保险费是保险精算师按照该险所含各种疾病的发病比率等各种指标综合得出的,保障的病种越多,保费自然越高。对于具体的投保人来说,有些疾病的发生率几乎为零,或者他们原先购买的意外险中已经能够保障到的某些创伤类疾病,那么再去购买有交叉保障项目的重疾险,等于是浪费金钱,增加自己的负担。一般而言,选择重疾险时最重要的是考察条款中是否包含了常见的心血管、器官性和老年性疾病,有了这三大类,基本上就满足了一般投保人的保障需求。”
记者注意到,现在许多保险公司经常会在宣传时强调保障疾病的种类,保险代理人也常常会比较各家产品所保障重大疾病的数量。但是投保人不能忽略的一点是,重大疾病保险重要的不仅是表面上的数量,还有它确实
能够提供保障的疾病种类。有些疾病虽然列入了保障范围之内,但条款对疾病的发生程度限制相当严格,到了条文中规定程度的患者一般已是重症中的重症,即便得到保险金也几乎没有机会生还,这类保障其实没有实际的意义可以考虑不买。所以,在购买重疾险时,一定要对条款多加研读,要特别注意哪些疾病是可以赔偿的,哪些是不能赔偿的,最好请专业医生多做做参谋。当然,如果你经济上宽裕或者身价很高,自然可以选择保障范围最广的,没有人会阻止你为保险公司员工们的奖金做一点小小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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